张家港市告字[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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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2006-A31 | 市建农路东侧 | 3619 | 商业 | ≤1.5 | ≤30 | ≥20 | 40 | 700 | 3420 | 1 | 
| 2006-B45 | 锦丰镇永新路东侧 | 55013.60 | 商住 | ≤1.5 | ≤32 | ≥30 | 70 | 1750 | 8665 | 1 | 
| 2010-B14 | 乘航东苑路南侧 | 5871.40 | 商业 | ≤2.2 | ≤0 | ≤0 | 40 | 750 | 3637.1149 | 1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6月13日至2010年07月05日,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6月13日至2010年07月05日,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7月05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7月0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 
             1、2006-A31地块:2010年06月28日9时 至2010年07月07日16时; 
            2、2006-B45地块:2010年06月28日9时 至2010年07月07日16时; 
            3、2010-B14地块:2010年06月28日9时 至2010年07月07日16时;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32号
联系电话:0512-58171052 58693305
联 系 人:包科长
开户单位: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 户 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800011642101018
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06月13日
		  2010年0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