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3月30日拍卖出让南一环以南、汤王大道以西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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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以下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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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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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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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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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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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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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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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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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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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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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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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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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一环以南、汤王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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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1.35(16.1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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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办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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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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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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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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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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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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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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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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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路以北、汤王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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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9.01
(14.81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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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办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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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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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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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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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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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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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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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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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路以南、汤王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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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5.39
(15.99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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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办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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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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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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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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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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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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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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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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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一环以北、汤王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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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1.03(14.79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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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办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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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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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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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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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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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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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我局将在2011年3月29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以上四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10日至2011年3月29日,到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10日至2011年3月29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9日17:30分。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1年4月6日17: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3月2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我局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时间为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4月8日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1年3月30日10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8-5120275 0558-5120173
联 系 人:刘顺利 王金芳
开户单位:亳州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
帐 号:45992308093001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