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上虞市3月30日拍卖出让进港公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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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虞市人民政府虞政办发[2011]50号文件批准,定于2011年 3月 31日上午11 时在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出让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2011]J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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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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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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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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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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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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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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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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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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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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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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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海涂七四丘,进港公路以东,纬九东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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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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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和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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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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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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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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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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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13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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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2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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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对象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的有关情况。
二、出让方式:拍卖(若报名不足三家自动转为挂牌)。
三、报名对象和范围:具有开发实力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竞买对象若属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 3月 23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1年 3 月30 日下午4时前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
五、报名条件和其他要求:
1、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报名时须提供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100%。
3、在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70万元(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市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帐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银行帐号:7334110182600071618。
4、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5、建设内容:该地块为园区大型商贸综合体建设用地,东区建设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及文化娱乐设施,市场和文化用地产权不得分割,其中农贸市场必须建在底层;西区建设商业(包括酒店)及办公等设施,办公允许分割,分割单体面积不得低于450平方米。其它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6、若受让方为市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上虞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六、若报名不足三家,则该标的在 3 月 31 日上午8时30分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对象即转为挂牌竞买对象)。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至2011年 4 月11日下午4时整。挂牌报价时间:自2011年3月31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1年4月13日上午9时30分的工作时间内。
七、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本次出让活动委托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5-82129092。网址:www.syztb.gov.cn。
九、上虞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