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4月29日至5月10日公开出让浦口区总部大道以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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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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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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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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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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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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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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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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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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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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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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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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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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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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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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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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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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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1G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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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滨江大道以南,江山大街东、西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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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金沙江街;西至友谊路;南至红旗南河;北至滨江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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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374.8(含C区中会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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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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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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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综合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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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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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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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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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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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1G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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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总部大道以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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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现状;西至丰子河路;南至总部大道;北至镇南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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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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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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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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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综合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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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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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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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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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NO.2011G14 :(1)该项目为“青奥会”配套项目,为保证会议顺利召开,有意竞买人须与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南京青奥城项目开发使用协议》之后方可报名;(2)该地块内住宅用地出让面积为119105.1平方米。
NO.2011G15:(1)需设置一座滑雪道长度不小于500米的室内滑雪滑冰馆,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须于2014年青奥会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商业部分不得分割销售和转让,需与滑雪滑冰馆一并经营;(2)有意竞买人须具有开发经营室内滑雪滑冰馆的业绩,所建场馆自主经营;(3)该地块内住宅用地出让面积为77251.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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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穿越地块的水、电管杆线由受让人自行迁移。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 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四、有意竞买者按以下时间,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报价手续,并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1年4月20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11年5月10日上午11:00(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1年4月11日起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2号窗口按规定申领。
五、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1年4月20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11年5月10日下午2:40(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10日下午2:30,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七、有意竞买者须携带网上报名注册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竞买资格确认书》于2011年5月10日下午2:00之前到南京市 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一楼大厅窗口,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对,确认无误后于2011年5月10日下午2:30进入三楼竞买现 场。
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现 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该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
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