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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4月28日拍卖出让巨鹰路西、象山河路南北两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4-06

关键字: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巨鹰路西、象山河路南北两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该地块位于丹东街道巨鹰路西、象山河路南北两侧,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地 块
出让
面积m2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巨鹰路西、象山河路南北两侧地块
65998
住宅
及配套
住宅 
70年
≥1.0且≤1.5
≤28%
30%
38000
10000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 2011年4月25日上午8:00至4月28日上午11:00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承诺书(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1年4月28日上午11: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11年4月28日下午3:00;
   拍卖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五、本次拍卖如遇竞买人不足三家,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574-65655979  65087873
   联 系 人 :陈豪杰 鲍建武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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