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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青国土资告字[2010]5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0-09-03

关键字: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9(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0-41 宗地面积:  71999.6平方米 宗地坐落:  蓉城镇平岗路南侧、天柱路东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0.9 建筑密度(%):  ≤35
绿化率(%):  ≥15 建筑限高(米):  ≤20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5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2010-41号地块竞得人在该宗地范围内无偿提供1000m2门面安置房(底层、沿平岗路南侧)给青阳县人民政府。

 
宗地编号:  2010-42 宗地面积:  5849.5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丁桥镇牛山村丁丫路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0.6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
投资强度:  1200 保证金:  57万元

宗地编号:  2010-45 宗地面积:  10638.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庙前镇望华路以南、双桥路以东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25 建筑密度(%):  ≤28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18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559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商业40年居住70年

宗地编号:  2010-46 宗地面积:  68618.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庙前镇高源村回龙祠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0.6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50 建筑限高(米):  ≤16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6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1、2010-46号地块旅游服务业用地占60%,住宅用地占40%。 2、旅游业40年住宅70年

宗地编号:  2010-47(1) 宗地面积:  431.4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杜村乡杜庙路西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2.1 建筑密度(%):  ≤70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10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9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商业40 居住70

 
宗地编号:  2010-47(2) 宗地面积:  56.88平方米 宗地坐落:  杜村乡杜庙路西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2.1 建筑密度(%):  ≤70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10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商业40 居住70

宗地编号:  2010-47(3) 宗地面积:  37.3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杜村乡杜庙路西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2.1 建筑密度(%):  ≤70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10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宗地编号:  2010-48 宗地面积:  1093.2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陵阳镇陵阳村S103东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0.56 建筑密度(%):  ≤20
绿化率(%):  ≥45 建筑限高(米):  ≤12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66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宗地编号:  2010-49 宗地面积:  203708.49平方米 宗地坐落:  蓉城镇五溪新区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1 建筑密度(%):  ≤46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25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50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者外)。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2010-42号地块由县发改委、环保局按照出让地块预先设定的项目准入条件和环保要求,对竞买申请人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出具竞买资格证明;竞买人凭此证明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01日2010年09月20日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01日2010年09月20日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2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9月2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0年09月28日09时30分青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方式:
     1、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一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价,竞买人的报价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
     二、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 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9月28日上午9:30;
     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9月28日——2010年10月18日上午9:30—11:00(法定工作时间内);
     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付款方式:
     1、2010-41、49号地块成交后7日内首付50%出让价款,一个月内再付30%,半年内全部付清剩余成交价款。
     2、2010-42、45、47、48号出让地块成交后7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2、2010-46号出让地块成交后7日内首付50%,半年内付清剩余成交价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 系 人:吴先生、章先生
      联系电话:0566——5020612
      开户单位:青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青阳县农发行
      银行帐号:20334172300100000092912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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