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蒙国土拍告字[20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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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2011-1号地块简介: 1、2011-1号地块位于蒙城县城南新区张庄路东、仁和路南、东光路西、永兴路北; 2、地块范围:东至东光路;西至张庄路;南至永兴路;北至仁和路; 3、出让面积:72317.76平方米(108.48亩)。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服(批发零售)用地;二、2011-2号地块简介: 1、2011-2号地块位于蒙城县城南新区庄子大道东、仁和路南、张庄路西、永兴路北; 2、地块范围:东至张庄路;西至庄子大道;南至永兴路;北至仁和路; 3、出让面积:84343.88平方米(126.51亩)。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服(批发零售)用地。三、2011-3号地块简介: 1、2011-3号地块位于蒙城县乐土镇乐土社区; 2、地块范围:商业路两侧,商业东路两侧; 3、出让面积:21164.96平方米(约31.75亩); 4、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2011-1号地块简介: 1、2011-1号地块位于蒙城县城南新区张庄路东、仁和路南、东光路西、永兴路北; 2、地块范围:东至东光路;西至张庄路;南至永兴路;北至仁和路; 3、出让面积:72317.76平方米(108.48亩)。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服(批发零售)用地;二、2011-2号地块简介: 1、2011-2号地块位于蒙城县城南新区庄子大道东、仁和路南、张庄路西、永兴路北; 2、地块范围:东至张庄路;西至庄子大道;南至永兴路;北至仁和路; 3、出让面积:84343.88平方米(126.51亩)。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服(批发零售)用地。三、2011-3号地块简介: 1、2011-3号地块位于蒙城县乐土镇乐土社区; 2、地块范围:商业路两侧,商业东路两侧; 3、出让面积:21164.96平方米(约31.75亩); 4、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商服(批发零售)用地;
宗地编号: | 2011-1 | 宗地面积: | 72317.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蒙城县城南新区张庄路东、仁和路南、东光路西、永兴路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22 | ||||
绿化率(%): | ≥4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000万元 | |||||||
场地平整:现状 基础设施:现状 | |||||||||
起始价: | 12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备注: | 一、建筑限高≤15米或≥24米。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出让底价)。三、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四、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帐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蒙城支行 帐 号: 182702326415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 帐 号: 1311322209026400387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帐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 蒙城县信用联社兴融信用社账 号: 2000018080850300000018 |
宗地编号: | 2011-2 | 宗地面积: | 84343.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蒙城县城南新区庄子大道东、仁和路南、张庄路西、永兴路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8 | 建筑密度(%): | ≤22 | ||||
绿化率(%): | ≥4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000万元 | |||||||
场地平整:现状 基础设施:现状 | |||||||||
起始价: | 12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备注: | 一、建筑限高≤15米或≥24米。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出让底价)。三、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四、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帐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蒙城支行 帐 号: 182702326415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 帐 号: 1311322209026400387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帐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 蒙城县信用联社兴融信用社账 号: 2000018080850300000018 |
宗地编号: | 2011-3 | 宗地面积: | 21164.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乐土镇乐土社区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7 | 建筑密度(%): | ≤55 | ||||
绿化率(%): | ≥10 | 建筑限高(米): | ≤24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
场地平整:现状 基础设施:现状 | |||||||||
起始价: | 18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备注: |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出让底价)。二、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和商服(批发零售)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三、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帐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蒙城支行 帐 号: 182702326415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 帐 号: 1311322209026400387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帐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 蒙城县信用联社兴融信用社账 号: 2000018080850300000018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 备的其他条件:
一、2011-1号、2011-2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必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
二、参加此次竞买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必须从该竞买人的银行账户转入我局在本公告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报名参与竞买2011-1号或2011-2号地块的竞买人,如未能竞得第一宗地块,同时愿意继续参加第二宗地块的竞买,该竞买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为第二宗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但拍卖前该竞买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
一、2011-1号、2011-2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必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
二、参加此次竞买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必须从该竞买人的银行账户转入我局在本公告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报名参与竞买2011-1号或2011-2号地块的竞买人,如未能竞得第一宗地块,同时愿意继续参加第二宗地块的竞买,该竞买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为第二宗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但拍卖前该竞买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26日 至 2011年02月25日 到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26日 至 2011年02月25日 到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2月25日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2月25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2月25日15时00分 在 蒙城县交通局润发公司大楼六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情况说明:
1、出让地块的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2、2011-1号商服建筑只准沿张庄路东侧布置,商服建筑面积不大于本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10%;
3、2011-2号商服建筑只准沿张庄路西侧布置,商服建筑面积不大于本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10%;
4、2011-1号地块的竞得人需在该地块范围内配置一所占地面积(围墙内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幼儿园。幼儿园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蒙城县庄周办事处。
二、2011-1号、2011-2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必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
三、参加此次竞买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必须从该竞买人的银行账户转入我局在本公告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报名参与竞买2011-1号或2011-2号地块的竞买人,如未能竞得第一宗地块,同时愿意继续参加第二宗地块的竞买,该竞买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为第二宗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但拍卖前该竞买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出让底价)。
六、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拍卖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七、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八、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 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逾期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十、各地块建设工期的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每日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一、情况说明:
1、出让地块的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2、2011-1号商服建筑只准沿张庄路东侧布置,商服建筑面积不大于本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10%;
3、2011-2号商服建筑只准沿张庄路西侧布置,商服建筑面积不大于本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10%;
4、2011-1号地块的竞得人需在该地块范围内配置一所占地面积(围墙内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幼儿园。幼儿园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蒙城县庄周办事处。
二、2011-1号、2011-2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必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
三、参加此次竞买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必须从该竞买人的银行账户转入我局在本公告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报名参与竞买2011-1号或2011-2号地块的竞买人,如未能竞得第一宗地块,同时愿意继续参加第二宗地块的竞买,该竞买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为第二宗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但拍卖前该竞买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出让底价)。
六、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拍卖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七、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八、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 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逾期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十、各地块建设工期的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每日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剑 陆军
联系电话:0558-7624136
开户单位: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
银行帐号:34001887501050441059
联系地址: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剑 陆军
联系电话:0558-7624136
开户单位: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
银行帐号:34001887501050441059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20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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