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4月25日公开出让人民路南侧,安特城东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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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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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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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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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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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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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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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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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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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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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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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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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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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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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南侧,安特城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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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1
(0.93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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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办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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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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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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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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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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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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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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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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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宗地范围内约1439.34 m2建筑物连同土地整体以现状方式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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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将在2011年4月25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 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6日至2011年4月25日,到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6日至2011年4月25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17:30分。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1年4月22日17: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4月25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我局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5月9日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1年4月27日10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8-5120275 0558-5131181
联 系 人:刘顺利
开户单位:亳州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
帐 号:45992308093001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