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庆元县4月28日至5月12日挂牌出让庆元县松源镇E27/31地块等二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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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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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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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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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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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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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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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松源镇E27/31地块(东门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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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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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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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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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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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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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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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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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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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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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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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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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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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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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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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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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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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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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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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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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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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8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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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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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12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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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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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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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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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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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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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城G-16A地块(原林业车队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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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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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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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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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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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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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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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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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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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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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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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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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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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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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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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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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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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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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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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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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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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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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8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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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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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12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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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号地块:凡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企业法人的境内房屋开发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2号地块:凡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企业法人的境内房屋开发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若竞得人不属庆元注册企业,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庆元注册一家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与竞得企业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由新公司与庆元县国土资源局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在开发之前要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质。
1号地块:凡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企业法人的境内房屋开发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2号地块:凡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企业法人的境内房屋开发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若竞得人不属庆元注册企业,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庆元注册一家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与竞得企业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由新公司与庆元县国土资源局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在开发之前要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质。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4月08日 至 2011年05月09日 到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4月08日 至 2011年05月09日 到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10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5月1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1号地块号地块:2011年04月28日08时30分 至 2011年05月12日15时00分 ;
2号地块号地块:2011年04月28日08时30分 至 2011年05月12日15时00分 ;
1号地块号地块:2011年04月28日08时30分 至 2011年05月12日15时00分 ;
2号地块号地块:2011年04月28日08时30分 至 2011年05月12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1号地块商业面积比例不大于45%,2号地块非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0%。1号、2号地块的容积率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超过部分将由政府按建设成本价收回重新拍卖。
(二) 1号地块的其他要求
1、开发单位在获得该地块开发权后,需提交建设押金3000万元,工程结顶后返还押金50%,竣工验收后返还50%,押金不计利息。
2、土地证原件交由庆元县旧城改造指挥部保管(土地证不予抵押),待工程结顶后予以归还。
3、涉及旧城改造拆迁安置的相关事项依照旧城改造指挥部相关要求执行。
2号地块的其他要求:需无偿提供拆迁安置房一套(条件:(1)面积小于120平方米、大于100平方米相应套型;(2)要求安置在除住宅底层、顶层外的多层建筑中)。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1号地块商业面积比例不大于45%,2号地块非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0%。1号、2号地块的容积率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超过部分将由政府按建设成本价收回重新拍卖。
(二) 1号地块的其他要求
1、开发单位在获得该地块开发权后,需提交建设押金3000万元,工程结顶后返还押金50%,竣工验收后返还50%,押金不计利息。
2、土地证原件交由庆元县旧城改造指挥部保管(土地证不予抵押),待工程结顶后予以归还。
3、涉及旧城改造拆迁安置的相关事项依照旧城改造指挥部相关要求执行。
2号地块的其他要求:需无偿提供拆迁安置房一套(条件:(1)面积小于120平方米、大于100平方米相应套型;(2)要求安置在除住宅底层、顶层外的多层建筑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庆元县松源镇云鹤路5号
联 系 人:姚安光
联系电话:0578-6212015
开户单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帐号:201000015435743
联系地址:庆元县松源镇云鹤路5号
联 系 人:姚安光
联系电话:0578-6212015
开户单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帐号:201000015435743
庆元县国土资源局
2011-04-08
201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