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4月27日拍卖出让环城南路以北地段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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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宜春市告字[2011]02号 | 宗地面积: | 45075.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环城南路以北地段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7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空地、五通一平 | |||||
| 起始价: | 5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
| 宗地编号: | 宜春市告字[2011]04号 | 宗地面积: | 6669.8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320国道以西地段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5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空地、五通一平 | |||||
| 起始价: | 700万元 | 加价幅度: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4月18日 至 2011年04月22日 到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4月18日 至 2011年04月26日 到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4月2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4月2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4月27日10时00分 在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宜春市地产交易管理所
联 系 人:邹辉、尹金秀
联系电话:0795-3239471、0795-3237343
开户单位:宜春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宜春袁山支行
银行帐号:36001250060059000003
联系地址:宜春市地产交易管理所
联 系 人:邹辉、尹金秀
联系电话:0795-3239471、0795-3237343
开户单位:宜春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宜春袁山支行
银行帐号:36001250060059000003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2011-3-25
2011-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