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丰市6月16日至6月30日挂牌出让常新公园南侧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大丰市批准,大丰市人民政府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交易起始价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行政规费及“三通一平”开发费;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 2、№2011-D-01地块:在该地块东南角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平均售价不高于2880元/平方米的拆迁安置限价房,每户提供一个非机动车车库,面积不少于8 m2(施工前图纸需征得拆迁部门的同意)。 3、№2011-D-02地块:在该地块东南角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平均售价不高于2680元/平方米的拆迁安置限价房,每户提供一个非机动车车库,面积不少于8 m2(施工前图纸需征得拆迁部门的同意);在邻出入口建筑物1-2层处无偿提供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 4、№2011-D-04地块:该地块配备占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八班幼儿园。 5、№2011-D-01——03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2011-D-04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住宅用地;№2011-D-05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办公40年、住宅70年。 6、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受让人需执行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时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竞得后,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6月16日至2011年06月28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6月16日至2011年06月28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28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6月2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1-D-01地块:2011年06月16日8时30分 至2011年06月30日12时;
2、№2011-D-02地块:2011年06月16日8时30分 至2011年06月30日12时;
3、№2011-D-03地块:2011年06月16日8时30分 至2011年06月30日12时;
4、№2011-D-04地块:2011年06月16日8时30分 至2011年06月30日12时;
5、№2011-D-05地块:2011年06月16日8时30分 至2011年06月30日12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现场举牌竞价,公开竞争,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五宗地按编号依次拍卖,参加第一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二宗地竞买;参加第二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三宗地竞买;参加第三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四宗地竞买;参加第四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五宗地竞买。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联系电话:18921820686、18921820669、18921820696
联 系 人:施先生、单先生、钱先生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1-D-01 | 原市政府地块 | 66680 | 商住 | 1<容积率≤2.30 | ≤25 | ≥26 | 70 | 3800 | 18000 | 50 |
№2011-D-02 | 育红小区西侧地块 | 82120 | 商住 | 1<容积率≤2.0 | ≤22 | ≥35 | 70 | 3800 | 16800 | 50 |
№2011-D-03 | 常新公园南侧地块 | 90000 | 商住 | 1<容积率≤2.3 | ≤22 | ≥35 | 70 | 3800 | 18800 | 50 |
№2011-D-04 | 城东新区6#地块 | 84400 | 综合 | 1<容积率≤2.00 | ≤22 | ≥35 | 70 | 3800 | 18000 | 50 |
№2011-D-05 | 城东新区E3-15地块 | 60800 | 住宅 | 1<容积率≤2.20 | ≤22 | ≥35 | 70 | 2800 | 13200 | 5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交易起始价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行政规费及“三通一平”开发费;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 2、№2011-D-01地块:在该地块东南角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平均售价不高于2880元/平方米的拆迁安置限价房,每户提供一个非机动车车库,面积不少于8 m2(施工前图纸需征得拆迁部门的同意)。 3、№2011-D-02地块:在该地块东南角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平均售价不高于2680元/平方米的拆迁安置限价房,每户提供一个非机动车车库,面积不少于8 m2(施工前图纸需征得拆迁部门的同意);在邻出入口建筑物1-2层处无偿提供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 4、№2011-D-04地块:该地块配备占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八班幼儿园。 5、№2011-D-01——03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2011-D-04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住宅用地;№2011-D-05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办公40年、住宅70年。 6、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受让人需执行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时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竞得后,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6月16日至2011年06月28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6月16日至2011年06月28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28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6月2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1-D-01地块:2011年06月16日8时30分 至2011年06月30日12时;
2、№2011-D-02地块:2011年06月16日8时30分 至2011年06月30日12时;
3、№2011-D-03地块:2011年06月16日8时30分 至2011年06月30日12时;
4、№2011-D-04地块:2011年06月16日8时30分 至2011年06月30日12时;
5、№2011-D-05地块:2011年06月16日8时30分 至2011年06月30日12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现场举牌竞价,公开竞争,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五宗地按编号依次拍卖,参加第一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二宗地竞买;参加第二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三宗地竞买;参加第三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四宗地竞买;参加第四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五宗地竞买。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联系电话:18921820686、18921820669、18921820696
联 系 人:施先生、单先生、钱先生
大丰市人民政府
2011年05月26日
2011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