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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7月3日至7月13日挂牌出让五象大道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6-13

关键字: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南宁市公开出让[2011]17号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C2011-044 宗地面积:  17552.72平方米 宗地坐落:  五象大道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4-7 建筑密度(%):  ≤35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6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7月03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7月13日10时00分
备注:  GC2011-044地块:位于五象大道南侧,宗地号为5007021,实际用地面积为17552.72平方米(折合26.329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4.0且≤7.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0%,其余为办公。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67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60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二)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或《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出具的其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或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三)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13日2011年07月11日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13日2011年07月11日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7月11日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7月11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C2011-044 号地块:2011年07月03日08时00分2011年07月13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杨国辉、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1-5609157、5609153、5609158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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