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5月23日至6月1日挂牌出让秀江路北侧市委大院、原环境检测站院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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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告字[2011]29号
经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宜春市告字[2011]-29号 | 宗地面积: | 515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秀江路北侧市委大院、原环境检测站院内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35 | 建筑密度(%): | ≤25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空地 | |||||
起始价: | 940万元 | 加价幅度: | 3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5月2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6月01日17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04日 至 2011年05月31日 到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04日 至 2011年05月31日 到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3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5月3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宜春市告字[2011]-29号 号地块:2011年05月2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6月01日17时00分 ;
宜春市告字[2011]-29号 号地块:2011年05月2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6月01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宜阳大厦中座12楼
联 系 人:张睿、易小俐
联系电话:3239471、3237343
开户单位:宜春市宜阳新区计划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行东门支行
银行帐号:1508200129000888851
联系地址:宜阳大厦中座12楼
联 系 人:张睿、易小俐
联系电话:3239471、3237343
开户单位:宜春市宜阳新区计划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行东门支行
银行帐号:1508200129000888851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201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