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6月29日公开出让狮子岗乡南岳庙中学东侧、康南路南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六安市裕安区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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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国土资告[2011]14号
经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批准,六安市裕安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2011-57、59、60号地块:出让人均以土地现状条件移交。①出让地块规划面积范围内(含周边道路)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由土地竞得人依法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②2011-59号地块规划设计须与先前出让的育林小区规划设计整体风格相一致。③建设周期及动工时间:建设周期均为1年,从出让成交之日起6个月作为动工时间。 2011-58号地块:出让人以土地现状条件移交,成交价款仅为土地净收益部分。规划范围内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由土地竞得人按实际价款与六安市裕安区平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据实结算。以下地块在公开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竞得人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出让人将终止供地。同时,竞得人未按时支付成交价款,每延期一日,竞得人按未付价款0.1%支付违约金。
2011-57、59、60号地块:出让人均以土地现状条件移交。①出让地块规划面积范围内(含周边道路)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由土地竞得人依法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②2011-59号地块规划设计须与先前出让的育林小区规划设计整体风格相一致。③建设周期及动工时间:建设周期均为1年,从出让成交之日起6个月作为动工时间。 2011-58号地块:出让人以土地现状条件移交,成交价款仅为土地净收益部分。规划范围内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由土地竞得人按实际价款与六安市裕安区平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据实结算。以下地块在公开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竞得人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出让人将终止供地。同时,竞得人未按时支付成交价款,每延期一日,竞得人按未付价款0.1%支付违约金。
宗地编号: | 2011-57 | 宗地面积: | 132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狮子岗乡南岳庙中学东侧,康南路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4 | 建筑密度(%): | ≤60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移交 | |||||||||
备注: | 起始价350万元;含配套商业,商业出让年限40年 |
宗地编号: | 2011-58 | 宗地面积: | 323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平桥大道北侧,金盛路西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3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4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移交 | |||||||||
备注: | 起始价300万元 |
宗地编号: | 2011-59 | 宗地面积: | 116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安镇街道,六单路东侧,新马路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移交 | |||||||||
备注: | 起始价750万元;含配套商业,商业出让年限40年 |
宗地编号: | 2011-60 | 宗地面积: | 87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徐集镇徐集村境内,六徐路西侧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20 | ||||
绿化率(%): | ≥1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街巷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移交 | |||||||||
备注: | 起始价350万元;街巷用地(停车场)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规定在裕安区开发的房地产企业,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规定在裕安区开发的房地产企业,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16日 至 2011年06月28日 到 六安市政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19日 至 2011年06月28日 到 六安市政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28日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6月2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06月29日09时30分 在 六安市政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8日12:00时;竞买人可任选以下任一银行帐户汇入,收款人:六安市裕安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①开户行:建行六安九墩塘支行,帐号:34001746608050585670;②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锦绣花园支行,账号:000000604003400001014;③开户行:工行六安分行人民路支行,账号:1314001009022528849;④开户行:安徽裕安盛平村镇银行,账号:20000267749210300000018。逾期到账的将不受理竞买报名手续。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8日12:00时;竞买人可任选以下任一银行帐户汇入,收款人:六安市裕安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①开户行:建行六安九墩塘支行,帐号:34001746608050585670;②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锦绣花园支行,账号:000000604003400001014;③开户行:工行六安分行人民路支行,账号:1314001009022528849;④开户行:安徽裕安盛平村镇银行,账号:20000267749210300000018。逾期到账的将不受理竞买报名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梅山南路凯旋广场21楼和六安市政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陈晓春 沈立
联系电话:0564- 3377211 3378186
联系地址:市梅山南路凯旋广场21楼和六安市政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陈晓春 沈立
联系电话:0564- 3377211 3378186
六安市裕安区国土资源局
2011-6-15
201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