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县7月6日公开出让纬一路与鼓楼北街交叉口等六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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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国土资告[2011]10号
经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六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出让
面积
(㎡)
|
出让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
保证金
|
起
始
价
|
增
价
幅
度
|
出
让
年
限
|
||
容
积
率
|
绿
地
率
|
建筑
密度
|
||||||||
2011-31
号地块
|
晓天镇北大街
|
1065
|
商住
|
≤1.5
|
≥20%
|
≤40%
|
115
万元
|
128
万元
|
≥ 2万元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011-32
号地块
|
杭埠镇街道南侧
|
19629
|
住宅
|
≤1.6
|
≥35%
|
≤32%
|
2000万元
|
2540万元
|
≥10万元
|
|
2011-33
号地块
|
千人桥镇千百路西侧
|
19032
|
商住
|
≤1.7
|
≥20%
|
≤38%
|
1000万元
|
1790万元
|
≥10万元
|
|
2011-34
号地块
|
开发区金墩康居点西侧
|
2175
|
住宅
|
0.8-0.95
|
-
|
≤30%
|
256
万元
|
320万元
|
≥5万元
|
|
2011-35
号地块
|
纬一路与鼓楼北街交叉口处
|
23630
(35.45亩)
|
商住办公
|
2.0-3.0
|
≥35%
|
≤35%
|
4000万元
|
220万元/亩
|
≥1万元/亩
|
|
2011-36
号地块
|
开发区万佛路与龙潭北路交叉口处
|
3503
|
天然气加气站
|
≤0.35
|
-
|
≤20%
|
160
万元
|
178
万元
|
≥2万元
|
1.空中和地下管线等由竞得人自行勘验并和有关单位协商妥善解决。
2.宗地范围与周边建筑物的日照影响、安全距离、退让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成交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其他税费。工程项目立项等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4.2011-31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5%,该工程建成后需在三楼无偿提供260㎡住宅(三套)给粮食局用于安置拆迁户;2011-33号地块商业(含农贸市场)建筑首层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35%,建成后农贸市场(面积约6600㎡)无偿交给千人桥镇政府;2011-35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办公建筑面积不超过35%,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50%,沿鼓楼北街不得布置单间(多间)对外商业门面,配套公共地下停车场不小于6000㎡。具体规划要求详见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成交款交纳期限:2011-31、35、36号地块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交清成交款,2011-32、33号地块二个月内交清成交款,2011-34号地块三个月内交清成交款。上述地块自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一年。
6.未按期交纳成交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交款延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延期期满后仍不交清成交款的,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定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以总成交款的1‰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2011-36号地块申请人须取得省能源局CNG加气站项目核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应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22日至7月5日到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5日17时。
五、我局将在2011年7月6日10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具体出让方式,7月6日16时前将审查情况告知申请人。竞买人达到3人以上(含3人)确定为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2011年7月7日10时;竞买人不足3人转为挂牌方式出让,转入挂牌出让后,继续允许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7月15日16时。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拍卖、挂牌出让地点:舒城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0号
联 系 人:徐应纯
联系电话:0564-8623357
保证金交纳:
开户单位:舒城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20000059072810300000018
成交款交纳:
开户单位:舒城县财政局
开户行:国家金库舒城县支库
帐号:271001
收款人开户行行号:011376512020
2.宗地范围与周边建筑物的日照影响、安全距离、退让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成交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其他税费。工程项目立项等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4.2011-31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5%,该工程建成后需在三楼无偿提供260㎡住宅(三套)给粮食局用于安置拆迁户;2011-33号地块商业(含农贸市场)建筑首层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35%,建成后农贸市场(面积约6600㎡)无偿交给千人桥镇政府;2011-35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办公建筑面积不超过35%,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50%,沿鼓楼北街不得布置单间(多间)对外商业门面,配套公共地下停车场不小于6000㎡。具体规划要求详见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成交款交纳期限:2011-31、35、36号地块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交清成交款,2011-32、33号地块二个月内交清成交款,2011-34号地块三个月内交清成交款。上述地块自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一年。
6.未按期交纳成交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交款延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延期期满后仍不交清成交款的,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定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以总成交款的1‰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2011-36号地块申请人须取得省能源局CNG加气站项目核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应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22日至7月5日到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5日17时。
五、我局将在2011年7月6日10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具体出让方式,7月6日16时前将审查情况告知申请人。竞买人达到3人以上(含3人)确定为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2011年7月7日10时;竞买人不足3人转为挂牌方式出让,转入挂牌出让后,继续允许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7月15日16时。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拍卖、挂牌出让地点:舒城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0号
联 系 人:徐应纯
联系电话:0564-8623357
保证金交纳:
开户单位:舒城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20000059072810300000018
成交款交纳:
开户单位:舒城县财政局
开户行:国家金库舒城县支库
帐号:271001
收款人开户行行号:0113765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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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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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