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江西省乐安县7月26日拍卖出让乐安县城象山路旁一副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乐安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7-05

关键字:乐安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乐国土资告字[2011]12号
  经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乐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标的土地用途: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有房产总证和土地总证(房屋所有权证为总证,证号为:乐房权证鳌溪公字第200800532号;土地使用权证也为总证,证号:乐国用(2001)字第080269号),拍卖成交后可办理分割手续。
宗地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年) (万元) (万元)
 361109110017  乐安县城象山路(中医院)  121.44 商服 4.61     40 500 300
  备注: 出让标的为乐安县中医院原门诊部一楼改造店面,共15间(店面占地总面积约为562.1平方米,店面分摊土地面积121.44平方米,店面建筑总面积约为560.16平方米)。拍卖成交后办理房产及土地分割手续。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参与以上店面的竞买者,企业请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个人参与竞买的请持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及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到工业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乐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窗口或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竞买手续,并交纳资料费200元整(每个标的),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将于报名截止期限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县财政局专用票据开具的到帐保证金收据为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7月06日2011年07月25日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土地交易中心窗口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7月06日2011年07月25日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土地交易中心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7月2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7月26日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7月26日09时30分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抵作等价拍卖价款;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拍卖规则和须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乐安行政服务中心(工业区,工业大道)
     联 系 人:杨先生,曾先生
     联系电话:15946995511,0794-6579562
乐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1-7-5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