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淳县7月28日至8月11日挂牌出让北岭路北侧、甘霖路东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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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土告字[2011]08号
经高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NO.2011G09 | 北岭路北侧、甘霖路东侧、东甘村南侧 | 11251 | 商住 | ≤1.70 | ≤40 | ≥30 | 70 | 1150 | 3750 |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
NO.2011G10 | 北岭路北侧、学山路东侧、西甘村西侧 | 10452 | 住宅 | ≤1.8 | ≤40 | ≥30 | 70 | 1050 | 3450 |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NO.2011G09地块出让年限:商业用地份额肆拾年;住宅用地份额柒拾年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可申请参加(具体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高淳注册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的各种税收全额交县财政。无正当理由近两年有不守信用、不按合同期限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7月08日至2011年07月27日,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7月28日至2011年08月10日,到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1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8月1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淳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3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NO.2011G09地块:2011年07月28日9时30分 至2011年08月11日15时;
2、NO.2011G10地块:2011年07月28日9时30分 至2011年08月11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高淳县淳溪镇宝塔路296号
联系电话:025-57307913 025-57307910
联 系 人:/
开户单位:详见挂牌文件
开 户 行:详见挂牌文件
账 号:详见挂牌文件
高淳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07月08日
2011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