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8月2日拍卖出让长山路东、梅苑路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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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国土告字[2011]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经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准(淮政秘[2011]103号、淮政秘[2011]104号),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六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
一、 出让地块概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起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淮国土挂(2011)29号
|
长山路东、梅苑路北
|
商业金融业
|
18156.04㎡
(27.23亩)
|
<3.5
|
<40%
|
>30%
|
40
|
7100
|
3600
|
10
|
淮国土挂(2011)30号
|
龙湖项目区龙兴路南、神龙路西
|
工业
|
42295.4㎡
(63.44亩)
|
≥0.7
|
≥30%
|
≤20%
|
50
|
840
|
840
|
10
|
淮国土挂(2011)31号
|
龙湖项目区龙旺路北、宝洋机械西
|
工业
|
27046.65㎡
(40.57亩)
|
≥0.7
|
≥30%
|
≤20%
|
50
|
540
|
540
|
10
|
淮国土挂(2011)32号
|
凤凰山工业集中区渠沟土楼村东、仪凤路西、凤翔路北
|
工业
|
12468.55㎡
(18.70亩)
|
≥1.0
|
≥30%
|
10%-20%
|
50
|
420
|
420
|
10
|
淮国土挂(2011)33号
|
烈山新蔡工业集中区龙河路支路东、宋疃镇马场村委会西
|
工业
|
45120.54㎡
(67.68亩)
|
≥0.6
|
≥30%
|
10%-20%
|
50
|
1400
|
1400
|
10
|
淮国土挂(2011)34号
|
烈山新蔡工业集中区雷河路南、烈山镇新南村委会北
|
工业
|
17683.54㎡
(26.53亩)
|
≥0.7
|
≥30%
|
10%-20%
|
50
|
550
|
550
|
10
|
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市城乡规划局的正式批准文件。工业用地由市发改委和市城乡规划局做好投资强度及用地规模的控制,项目设计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获得发改部门立项,项目环保各项控制指标按照市环保局批准的内容执行,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土地面积经规划部门审核后以最终发证面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7、竞买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8、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9、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10、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11、其它须提供的资料。
竞买人登录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www.hbgt.gov.cn 将以上材料进行上传。
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淮北市土地发展中心;
(1)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淮海支行;帐号:03012011100002074。
(2)开户行:建设银行淮北市东城支行;帐号:34001642208059300000。
(3)开户行:工行淮北牡丹支行;帐号:1305020029024905793。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四、报名时间
拍卖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1日(周一)16时止;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8月10日(周三)16时(竞买保证金须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并按要求上传竞买资料)。
五、出让方式
至2011年8月1日(周一)16时止,如每宗地有3家或3家以上的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方式为拍卖,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如不足3家竞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挂牌时间:2011年8月2日至2011年8月12日(周五)上午9时。其间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报价,在截止时间内可多次报价。
六、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淮国土挂(2011)29-34号地块,由土地受让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土地成交后,土地受让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余款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交付(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所有款项一律以银行汇票支付。
4、淮国土挂(2011)29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3600万元的95%计3420万元,扣除土地成交价款的20%作为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不足土地成交价款的20%部分竞得人须补足价款,合同履行后,剩余部分冲抵土地出让金。竞买保证金3600万元的5%计180万元转作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由市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其中3%计108万元为开工履约保证金,2%计72万元为竣工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在项目开竣工前3个工作日向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申请备案。按期开竣工的,及时予以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自逾期之日起按违约额每日1‰的比例进行扣减,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足额追缴所罚余款。
5、淮国土挂(2011)30-34号地块实行现状出让、现状交付。由相山区政府、烈山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6、其他要求详见招拍挂出让文件。
7、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淮北市土地发展中心(古城路69号)。联系人:丁李波、周韵。联系电话:0561-3053625。网址:http://www.hbgt.gov.cn、http://www.landchina.com。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与2011年8月1日前至淮北市土地发展中心(古城路69号)获取出让文件。
淮北市土地发展中心定于2011年7月29日(周五)9时在淮北市国土资源局东三楼会议室举行出让答疑会并组织现场踏勘(不另行通知),敬请光临。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7、竞买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8、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9、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10、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11、其它须提供的资料。
竞买人登录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www.hbgt.gov.cn 将以上材料进行上传。
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淮北市土地发展中心;
(1)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淮海支行;帐号:03012011100002074。
(2)开户行:建设银行淮北市东城支行;帐号:34001642208059300000。
(3)开户行:工行淮北牡丹支行;帐号:1305020029024905793。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四、报名时间
拍卖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1日(周一)16时止;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8月10日(周三)16时(竞买保证金须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并按要求上传竞买资料)。
五、出让方式
至2011年8月1日(周一)16时止,如每宗地有3家或3家以上的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方式为拍卖,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如不足3家竞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挂牌时间:2011年8月2日至2011年8月12日(周五)上午9时。其间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报价,在截止时间内可多次报价。
六、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淮国土挂(2011)29-34号地块,由土地受让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土地成交后,土地受让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余款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交付(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所有款项一律以银行汇票支付。
4、淮国土挂(2011)29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3600万元的95%计3420万元,扣除土地成交价款的20%作为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不足土地成交价款的20%部分竞得人须补足价款,合同履行后,剩余部分冲抵土地出让金。竞买保证金3600万元的5%计180万元转作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由市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其中3%计108万元为开工履约保证金,2%计72万元为竣工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在项目开竣工前3个工作日向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申请备案。按期开竣工的,及时予以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自逾期之日起按违约额每日1‰的比例进行扣减,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足额追缴所罚余款。
5、淮国土挂(2011)30-34号地块实行现状出让、现状交付。由相山区政府、烈山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6、其他要求详见招拍挂出让文件。
7、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淮北市土地发展中心(古城路69号)。联系人:丁李波、周韵。联系电话:0561-3053625。网址:http://www.hbgt.gov.cn、http://www.landchina.com。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与2011年8月1日前至淮北市土地发展中心(古城路69号)获取出让文件。
淮北市土地发展中心定于2011年7月29日(周五)9时在淮北市国土资源局东三楼会议室举行出让答疑会并组织现场踏勘(不另行通知),敬请光临。
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7月11日
201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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