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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8月3日至8月12日挂牌出让市区塘南路南侧、碧云路西侧等十八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7-14

关键字: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海土告字(2011)第11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十八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 位 置
土地 面积(?O)
土地 用途
产业 定位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出让年限
 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海土字10287号
尖山新区凤凰路东侧、安江路南侧
52705
科研用地
 
1.3-1.8
40%
 
50年
310
1540
海土字11078号
经济开发区环东路东侧、石泾路北侧
33032
二类工业
纺织(经编)制造
1.2-1.6
45%
6000
50年
275
1365
海土字11085号
周王庙镇东西大道北侧、王马桥港东侧
34162
仓储用地
物流业
1.0-1.2
50%
 
50年
270
1340
海土字11051号
黄湾镇育才路北侧
5977
商业住宅
房产开发
1.05-1.4
40%
 
40年70年
190
950
海土字11052号
黄湾镇育才路南侧
7307
商业住宅
房产开发
1.1-1.4
40%
 
40年70年
140
700
海土字11054号
尖山新区商业街西侧、电信营业所南侧
1045
商业
房产开发
1.5-1.52
55%
 
40年
45
220
海土字11055号
尖山新区商业街东侧、文化活动中心南侧
7857
商业
房产开发
1.5-1.52
55%
 
40年
325
1620
海土字11056号
尖山新区商业街西侧、尖山宾馆南侧
6240
商业
房产开发
1.5-1.6
45%
 
40年
255
1270
海土字11057号
尖山新区商业街西侧、富江路北侧
2353
商业
房产开发
1.5-1.52
55%
 
40年
100
490
海土字11074号
尖山新区新城路西侧、富江路北侧
10877
商办
农贸市场
1.3-1.4
60%
 
40年
360
1790
海土字11080号
经济开发区文苑路东侧由拳路南侧4#地块
5962
商服用地
汽车专营(4S)店
1.0-1.5
45%
 
40年
145
715
海土字11081号
经济开发区文苑路西侧、洛隆路北侧
25094
商业住宅
房产开发
2.0-2.5
30%
 
40年70年
3500
17200
海土字11084号
市区赞山西侧、钱江路北侧
53341
商业住宅
房产开发
1.1-1.3
30%
 
40年70年
6400
32000
海土字11086号
长安镇越川路东侧、汉帛路南侧
33354
商业住宅
房产开发
2.0-2.5
28%
 
40年70年
3560
17800
海土字11087号
长安镇三里塘港东侧、长安路北侧
13344
商业住宅
房产开发
2.0-2.5
40%
 
40年70年
1030
5120
海土字11089号
黄湾镇育才路南侧、水果市场东侧
12332
商业住宅
安置用房
1.3-1.5
35%
 
40年70年
170
840
海土字11090号
市区钱江路南侧、环西一路东侧
16272
商办
企业总部
5.0-6.0
50%
 
40年
2500
12300
海土字11091号
市区塘南路南侧、碧云路西侧
67816
商业住宅
房产开发(配建安置房)
1.5-2.0
25%
 
40年70年
4900
24100
二、满足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各宗地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涉及配建安置房的海土字11091号地块,本次挂牌出让设定土地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土地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投报配建安置房面积的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25日至2011年8月10日(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州西路建设大楼西南角附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25日至2011年8月10日(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梅园路20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0日下午15时整,交款地点在海宁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11年8月10日前(工作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底楼大厅内,挂牌时间为2011年8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2011年8月12日下午15时整(工作时间内)。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采用拍卖方式进行。
2、本次挂牌的18宗地块均设有底价,挂牌报价低于底价者则不予成交
3、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出让金,未竞得者,五天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宁市区梅园路203号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内
联系电话:87222158 87223373   87289216
联系人:曹小姐 张先生
保证金专户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行及账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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