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8月8日至8月18日挂牌出让永中街道石浦村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1-07-18

关键字: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地产网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1〕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控制性详细规划YB-bb001-00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坐落位置、面积及用途:本次挂牌出让的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控制性详细规划YB-bb001-007地块位于永中街道石浦村,规划用地面积16474.96平方米(折合24.7124亩),其中净用地面积16474.96平方米(折合24.7124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以浙江省测绘大队温供S2011-020号供地定界技术报告为准。
本地块规划容积率<1.9;规划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45米;绿地率20%;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31300平方米(地下室除车库及设备用房外,其余单独计算容积率),其他详细要求见温州市规划局〔2011〕规划条件22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上述出让地块面积以供地定界技术报告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二、土地出让年限:出让年限为40年。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四、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5295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但不包括单独计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的地价款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单独计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面积按中标楼面价另行计算收取。
本地块所涉及的耕地开垦费共计29.54万元及耕地占用税164110.9元,由中标单位另行缴纳。
本地块地下车位未经审批,不得转让或出租。
五、参加竞买对象:参加竞买对象须满足如下条件:1、竞投对象由10家—30家企业法人、自然人组成的联合体竞投,报名时须提交联合竞投协议书;2、竞投者竞得地块后,其组成的企业、自然人必须于1个月内在龙湾区新设登记,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每家企业注册资金必须达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1.5万元以上,并由上述企业为股东在龙湾区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和管理的实施者,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 3、竞投者参加报名须经龙湾区人民政府资格审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龙湾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工作联系函后方可予以办理报名手续。
六、竞得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定及建设要求:竞得人在缴清竞得价款及有关规费后,即可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同时按现状土地条件完成土地使用权整体移交手续。联合体竞投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新成立的具有与原联合竞投协议相同出资机构及比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2011〕84号专题会议纪要有关精神,温州市外注册的房开企业参加竞投的,中标后须在温州市区设立由原中标公司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七、报名日期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者应当在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8月16日下午5时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登记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属联合体竞投的,并须提供联合体竞投协议书。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保证金规定:竞买单位在报价前应当出具保证金缴纳凭据。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3060万元整,竞买人须在2011年8月16日下午5时之前交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由竞投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竞得者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挂牌出让时间:2011年8月8日上午9时至2011年8月18日下午3时。
十、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二、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0577-88151021  郑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6968753  叶先生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wzzbtb.com
2011年7月18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