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7月6日至7月15日挂牌出让岑港镇坞坵社区(定海工业园区)二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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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2010)015号、(2010)01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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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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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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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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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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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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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退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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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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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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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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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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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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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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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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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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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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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占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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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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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2010)015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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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岑港镇坞坵社区(定海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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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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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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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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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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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且≤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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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且≤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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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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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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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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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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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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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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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起2年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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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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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2010)016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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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岑港镇坞坵社区(定海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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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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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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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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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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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且≤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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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且≤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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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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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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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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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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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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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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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起2年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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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宗地出让地价暂以出让土地面积计算,地价包括规划退让部分,最终挂牌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2、其他规划指标:以舟山市城建委定海规划管理处于2010年9月18日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
1、(2010)015号地块的竞买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的企业(在舟山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出让金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2、(2010)016号地块的竞买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纺织制成品制造的企业(在舟山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出让金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凭《成交确认书》在7个工作日内与舟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6个月内凭《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具体项目的供地手续。若不按期或反悔不与舟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未按有关承诺按时支付成交地价款的,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有权取消竞得人的本次成交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支付的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16日至2011年7月13日,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六、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13日下午16时之前,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下午16时(节假日除外)。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合同履约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竞得者须在出让金支付期限内开具收款收据,向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申请办理转账手续;未竞得者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收款收据,申请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7月13日下午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为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15日(节假日除外)
八、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0580)2280951
联 系 人: 刘女士
开户单位: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
开 户 行: 定海区农行
帐 号: 89405031
收入项目编号: 51003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
2011 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