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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8月9日拍卖出让泸州机械工业集中区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7-20

关键字: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泸市国土资告[2011]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年) (万元) (万元)
 510502-2011-B-041  泸州机械工业集中区 74392.42 住宅  ≤1.8    ≤28 70 1125.00 2000
 510502-2011-B-042  泸州机械工业集中区 64017.7 住宅  ≤1.8    ≤28 70 1125.00 1750
 510502-2011-B-058  泸州轻工业园区 39020.61 住宅  ≤2    ≤25 70 1170.00 1130
 510502-2011-B-059  泸州轻工业园区 100000 住宅  ≤2    ≤25 70 1140.00 2850
 510502-2011-B-060  泸州轻工业园区 43502.65 住宅  ≤1.8    ≤26 70 1050 1135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在市本级有土地欠款的外, 均可申请参与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竞买协议,协议要明确 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申请竞买办法: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到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11年08月08日18时前凭竞买保证金正式发票(竞买人须到泸州市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开具竞买保证金正式发票,收款单位:泸州市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帐号:2304346129124919980,开户行:泸州市工行城西支行,并经核准到帐后开具正式发票)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拍卖会于2011年08月09日上午10时在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拍卖大厅举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 “川南土地市场”(http://www.cn-landmarket.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http://www.lzsgtj.cn)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uzhou .gov.cn)及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进行查询。
  联系人: 方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0)2584504 
   特此公告。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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