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8月9日拍卖出让泸州机械工业集中区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泸市国土资告[2011]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
510502-2011-B-041 | 泸州机械工业集中区 | 74392.42 | 住宅 | ≤1.8 | ≤28 | 70 | 1125.00 | 2000 | |
510502-2011-B-042 | 泸州机械工业集中区 | 64017.7 | 住宅 | ≤1.8 | ≤28 | 70 | 1125.00 | 1750 | |
510502-2011-B-058 | 泸州轻工业园区 | 39020.61 | 住宅 | ≤2 | ≤25 | 70 | 1170.00 | 1130 | |
510502-2011-B-059 | 泸州轻工业园区 | 100000 | 住宅 | ≤2 | ≤25 | 70 | 1140.00 | 2850 | |
510502-2011-B-060 | 泸州轻工业园区 | 43502.65 | 住宅 | ≤1.8 | ≤26 | 70 | 1050 | 1135 |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在市本级有土地欠款的外, 均可申请参与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竞买协议,协议要明确 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申请竞买办法: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到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11年08月08日18时前凭竞买保证金正式发票(竞买人须到泸州市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开具竞买保证金正式发票,收款单位:泸州市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帐号:2304346129124919980,开户行:泸州市工行城西支行,并经核准到帐后开具正式发票)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拍卖会于2011年08月09日上午10时在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拍卖大厅举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 “川南土地市场”(http://www.cn-landmarket.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http://www.lzsgtj.cn)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uzhou .gov.cn)及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进行查询。
联系人: 方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0)2584504
特此公告。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