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枞阳县8月23日拍卖出让横埠镇规划区内一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枞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枞国土告[2011]38号
经枞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枞阳县国土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枞2011-14 | 枞阳县横埠镇规划区内 | 26680.5 | 商服 | ≤1.8 | ≥30 | ≤35 | 50 | 1744.9 | 600 | 10 |
备注:本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兼容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商业4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拍卖出让土地的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0]151文件第四条第(三)项和枞阳县人民政府枞政办[2011]54号文件执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拍卖出让土地的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0]151文件第四条第(三)项和枞阳县人民政府枞政办[2011]54号文件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02日 至 2011年08月22日 到 枞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02日 至 2011年08月22日 到 枞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22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8月2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8月23日09时00分 在 枞阳县迎宾馆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买人报名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6、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或以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承诺书;7、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特别提示:在填写银行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2011-14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本次出让的宗地设有保留底价。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枞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竞买人报名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6、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或以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承诺书;7、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特别提示:在填写银行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2011-14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本次出让的宗地设有保留底价。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枞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枞阳县城浮山路与连城路交叉口(枞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章女士 叶女士(财务室) 施先生
联系电话:0556-2975519;18956979519;18956979698;18956979596(财务室)
开户单位:枞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庆枞阳支行
银行帐号:529230181200000222
联系地址:枞阳县城浮山路与连城路交叉口(枞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章女士 叶女士(财务室) 施先生
联系电话:0556-2975519;18956979519;18956979698;18956979596(财务室)
开户单位:枞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庆枞阳支行
银行帐号:529230181200000222
枞阳县国土局
2011-7-30
20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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