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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8月18日拍卖出让锦江区大观村六组、新华村六组和粮丰村三组等二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7-26

关键字: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2008〕5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中心城区土地交易市场统一出让的通知》(成办发〔2010〕71号)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定于2011年8月18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附四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及使用年限
净用地拍卖
起叫价
(含出让金)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规划设计条件
持证准用面积(亩)及方式
出让人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用地使用性质
1
JJ03 (252/211):2011-57
锦江区大观村六组、新华村六组和粮丰村三组
 41469.22    合62.2038亩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楼面地价:
3000元/㎡
9400
124407.66
3.0
22%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774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253.60米)
30%
 二类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不大于10%)
62.2038  指标证书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
PJ01(252/211):2011-58
蒲江县盐井路与朝阳大道交口处
10276.68
15.42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130万元/亩
602
/
1.0<容积率≤3.0
总≤26%,主体≤20%
80米
30%,且绿化覆盖率≥35%
住宅用地      (可兼容不超过20%的商业)
/
蒲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四、请竞买申请人在2011年8月17日17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1年8月16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提前申报。
五、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028-87050706)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1年8月1日起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索取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                    咨询电话:028-87033536、 028-87052161 、028-87054959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1 年 7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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