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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太湖县9月7日拍卖出让晋熙镇清风路与东河路交叉处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太湖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8-16

关键字:太湖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太国土(公告)字[2011]7号 
  经太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太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太湖县晋熙镇清风路加油站
宗地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加价幅度
(㎡)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太11014  晋熙镇清风路与东河路交叉处 4030 商服  ≤0.4     40 730.00 600 10.0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采取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报名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时,采取拍卖方式;报名人数不足两人时采取挂牌方式。具备成品油经营资格并取得省商务厅规划预核准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或在历次拍卖中拖欠出让价款者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25日2011年09月05日太湖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25日2011年09月05日太湖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9月0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9月0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9月07日10时00分太湖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有意竞买者应于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9月5日17:00时前,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省商务厅规划预核准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到太湖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索取公开出让文件,现场提出竞买申请(不接受邮寄资料或发送电子邮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办理报名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唐女士 胡先生
     联系电话:0556-4160833
     开户单位:太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太湖县支行
     银行帐号:20334082500100000176001
太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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