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9月19日至9月30日挂牌出让工业示范园创业路东侧,丹南路南侧等二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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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象山县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经济开发区工业待出让C-14地块、C-2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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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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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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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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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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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
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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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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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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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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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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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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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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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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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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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工业待出让C-14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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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示范园创业路东侧,丹南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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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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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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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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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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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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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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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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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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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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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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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工业待出让C-2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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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示范园区白鹤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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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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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纺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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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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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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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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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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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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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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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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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需符合相关地块的产业政策、双控指标、规划功能等要求。
三、挂牌时间:2011年9月19日8时30分至2011年9月30日16时(工作日)。
四、挂牌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六、凡符合条件的有意企业请于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8日时间(工作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随带申请书、竞买资格审查意见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并在2011年9月28日16时前支付竞买地块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七、其他相关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574-65739663、65770762
联系人:严婷婷、夏杏元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