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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9月19日至9月30日挂牌出让工业示范园创业路东侧,丹南路南侧等二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8-30

关键字: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象山县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经济开发区工业待出让C-14地块、C-2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座落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
行业分类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土地使用年限(年)
投资强度
(万元/亩)
挂牌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经济开发区工业待出让C-14地块
工业示范园创业路东侧,丹南路南侧
8576.8
工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1.8
≤50%
20%
50
270
335
67
2
经济开发区工业待出让C-22地块
工业示范园区白鹤路西侧
8408.5
工业
(纺织业)
1.0-1.8
≤50%
20%
50
169
328
66
  二、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需符合相关地块的产业政策、双控指标、规划功能等要求。
  三、挂牌时间:2011年9月19日8时30分至2011年9月30日16时(工作日)。
  四、挂牌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六、凡符合条件的有意企业请于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8日时间(工作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随带申请书、竞买资格审查意见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并在2011年9月28日16时前支付竞买地块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七、其他相关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574-65739663、65770762
  联系人:严婷婷、夏杏元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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