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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阳县9月22日至10月10日挂牌出让昆阳镇104国道西侧鸣山地块等二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9-01

关键字: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2011)第26号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昆阳镇104国道西侧鸣山地块和昆阳镇雅河西路两侧C-1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名称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最高出让年限
土地 条件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昆阳镇104国道西侧鸣山地块
39070m2(另道路带征2404m2)
商业、住宅
1.0~2.8
≤28%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五通
42666
8550
昆阳镇雅河西路两侧C-11地块
3462 m2(另道路带征29m2)
商业、住宅
1.0~2.1
≤30%
25%~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五通
2671
535
 三、竞买对象:昆阳镇104国道西侧鸣山地块竞买对象必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昆阳镇雅河西路两侧C-11地块允许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竞得人必须按对等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四、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报价采用增价方式,挂牌报价以10万元为单位,每次增幅为20万元及以上。出让人有权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注:出让地块不设保留底价。
 出让有关事宜:
 申请人必须于 2011 年9月22日至2011年10月8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挂牌须知),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8日16时。保证金缴入帐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10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挂牌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次挂牌时间为2011年9月22日至2011年10月10日15时(工作日),挂牌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
   九、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6373502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193022
        昆阳镇人民政府                  63882770       
   十、网址:www.pyztb.com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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