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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乡市9月20日至9月30日挂牌出让振东新区校场东路南侧、杏南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9-01

关键字: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告
桐土字告[2011]31号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桐土储[2011]12号地块位于振东新区校场东路南侧、杏南路东侧。地块出让面积52503.67平方米。规划用途:批发零售用地(专业市场)兼住宿餐饮用地,出让年限:40年。具体规划指标:容积率:1.0-1.6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15%,详见振东新区中心区2-8-2地块部分5规划条件(规条字2011-02-05规划设计(振东))
二、挂牌起拍价及报价增幅
该地块起始价6800万元(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次增幅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倍数整,以起始价叫价或以非倍数整叫价均视为无效,挂牌保证金为1400万元。挂牌保证金的50%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另外50%转作出让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建设项目通过竣工复核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息),如受让单位违反出让合同的相关条款而产生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土地竞买者须提供1亿人民币及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记录,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受让方(非本市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房地产企业后方可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摘牌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⑴、项目建设内容:集汽车展示、汽车服务、汽车品牌4S、3S店销售集聚为一体的汽车商贸专业市场及配套建设,其中品牌4S店不少于3家,品牌3S店不少于6家,品牌4S店、3S店建筑面积不低于48000平方米,市场配套建筑面积不大于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
⑵、项目产权不分割比例:汽车品牌4S店、3S店建筑面积的70%以上。
⑶、土地竞买者须具备三年及以上汽车专业市场(汽车品牌4S店、3S店等集聚)的开发经历(以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为准)。
4、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申请人请于2011年9月13日至2011年9月28日到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获取挂牌文件。
5、申请人请于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9月28日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向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6.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8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7.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挂牌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8:30时至2011年9月30日15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8.出让金缴付时间: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出让金不低于出让金总额的50%,须在2011年11月10日前缴付;余款必须在2011年12月9日前缴付。
9、宗地利用现状:已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通,即通电、通水、路
10.报名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庆丰南路2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交易窗口。
11.保证金账户:户    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①中国工商银行桐乡市支行
    号:1204075429064036609
②中信银行嘉兴桐乡支行
    号:7333710182600020319
四、相关事项欢迎免费参阅挂牌文件
联系人: 陆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117207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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