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8月26日拍卖出让安庆长江大桥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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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国土资告字[2011]10号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庆国土出字[2011]30号 | 东至安庆长江大桥西侧规划道路、桥头公园,南至沿江路,西方至渡江路、云珠开发公司,北至华中路 | 105632.93 | 住宅 | ≤3 | ≥35 | ≤28 | 70 | 17430 | 3486 | 10 |
备注: 用地规划指标要求以市城乡规划局庆规(业)[2011]27号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7月22日 至 2011年08月25日 到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7月22日 至 2011年08月25日 到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25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8月2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8月26日10时00分 在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特别提示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如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7日 11 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1年9月7日17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1年8月26日至2011年9月9日 11 时止,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二)特殊说明
1、本次拍卖(挂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要求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3、该宗土地以现状交付,若地块内有高压电线或地下有排污管线等其他设施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4、竞买保证金为出让起始价的20%,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交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余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5、 该地块开竣工保证金:3000万元。 其中人民路北片建筑开竣工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路南片建筑开竣工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路南片按期开工时返还保证金20%;开工后12个月内按期开盘返还保证金40%;余款在全部工程按期竣工后返还。人民路北片按期开工时返还保证金30%;工程封顶时返还30%;余款在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40%。上述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交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指定账户,不计息。
6、地块内需配建廉租房200套和公租房200套(22000平方米,安庆市政府以总价4400万元回购);安置周转房80000平方米;还建房20955平方米。
7、竞得者需支付2000万元的桥头公园费用。
8、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其中临城市道路交叉口地段为独立占地式的商业用地,其用地面积控制在1万平方米之内。
9、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一)特别提示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如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7日 11 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1年9月7日17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1年8月26日至2011年9月9日 11 时止,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二)特殊说明
1、本次拍卖(挂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要求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3、该宗土地以现状交付,若地块内有高压电线或地下有排污管线等其他设施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4、竞买保证金为出让起始价的20%,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交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余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5、 该地块开竣工保证金:3000万元。 其中人民路北片建筑开竣工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路南片建筑开竣工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路南片按期开工时返还保证金20%;开工后12个月内按期开盘返还保证金40%;余款在全部工程按期竣工后返还。人民路北片按期开工时返还保证金30%;工程封顶时返还30%;余款在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40%。上述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交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指定账户,不计息。
6、地块内需配建廉租房200套和公租房200套(22000平方米,安庆市政府以总价4400万元回购);安置周转房80000平方米;还建房20955平方米。
7、竞得者需支付2000万元的桥头公园费用。
8、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其中临城市道路交叉口地段为独立占地式的商业用地,其用地面积控制在1万平方米之内。
9、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齐建志、刘先付、江媛、徐秀萍
联系电话:0556-5328584、5866039、5201201、5191681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银行帐号:1690301021000337399
联系地址: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齐建志、刘先付、江媛、徐秀萍
联系电话:0556-5328584、5866039、5201201、5191681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银行帐号:1690301021000337399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07月22日
2011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