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庐县8月23日拍卖出让开发区凤川区块A-26号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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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土储出告字[2011]25号
经桐庐县人民政府批准,桐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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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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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开发区凤川区块A-26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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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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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1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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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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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开发区凤川区块A-26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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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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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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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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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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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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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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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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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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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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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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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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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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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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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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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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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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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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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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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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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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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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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居住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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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报名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成交后,未在桐庐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的,必须在桐庐县依法注册成立地块的项目开发公司,且竞得人在项目公司中所占的股份必须大于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报名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成交后,未在桐庐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的,必须在桐庐县依法注册成立地块的项目开发公司,且竞得人在项目公司中所占的股份必须大于50%。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04日 至 2011年08月23日 到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04日 至 2011年08月23日 到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23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8月23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8月23日16时00分 在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六楼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64217661
开户单位:桐庐县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桐庐建行江南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17182059004225
联系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六楼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64217661
开户单位:桐庐县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桐庐建行江南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17182059004225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201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