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10月21日拍卖出让329国道以北、北里河以东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绍市土告字[2011]14-1号
经绍兴市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
| 袍江新区H7号地块 | 东至绍兴佳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至329国道,西至北里河,北至马山路 | 119510 | 批发零售 | 1-1.05 | ≥10 | ≤50 | 40 | 13900.00 | 278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被国家职能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协会授予中国专业市场称号的企业法人。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0月10日 至 2011年10月19日 到 绍兴市招投标中心二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0月10日 至 2011年10月19日 到 绍兴市招投标中心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0月20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0月21日09时00分 在 绍兴市招投标中心二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85113215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业务部
银行帐号:0900000102900200010
联系地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85113215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业务部
银行帐号:0900000102900200010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1-09-26
201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