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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11月4日拍卖出让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5号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9-30

关键字: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2008〕5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中心城区土地交易市场统一出让的通知》(成办发〔2010〕71号)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定于2011年11月4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附四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
位置
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及使用年限
净用地拍卖
起叫价
(含出让金)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规划设计条件
持证准用面积及方式
计入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用地使用性质
1
WH06(252/211/242):2011-68
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5号
25022.89
合37.5343 亩
(其中:
二类住宅用地34.7338亩,
幼儿园2.8005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教育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教育50年
楼面地价:
2299
元/平方米
8000
二类住宅用地:
总≤134304(其中住宅≤115779,兼容的商业≤18525);
幼儿园用地:
≥1200
二类住宅用地:
总≤30%;高层主体≤25%;
幼儿园用地: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二类住宅用地
≤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96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100米);
幼儿园用地:建筑高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二类住宅
用地
≥25%;
幼儿园
用地
≥30%
二类住宅
用地、
幼儿园
用地
/
2
JJ04
(252/211):2011-69
锦江区攀成钢片区17号地块
25245.1
合37.8676 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楼面地价:
6000
元/平方米
13000
≤85833.34
(兼容商业≤20%)
总≤25%,
其中住宅≤20%
≤绝对海拔高程709米
(相对地面高度约208米)
≥30%
二类住宅
用地
/
3
JJ05
(252/211):2011-70
锦江区攀成钢片区、沙河以西、双桂路以南    
 (3号地块)
37633.37
合56.4501 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楼面地价:
5740
元/平方米
17000
≤112900
(兼容商业≤10%)
总≤30%
主体不宜>100米,
≤绝对海拔高程735米
(相对地面高度约238米)
≥30%
二类住宅
用地
/
4
QY06
(252/211/245):2011-71
青羊区四威
南路3号
36089.28
合54.1339亩
(其中:
二类住宅用地48.8839亩,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2500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医疗卫生50年
楼面地价:
4800
元/平方米
14000
二类住宅用地
≤110803(兼容商业≤2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容积率宜<0.8,且地上建筑面积≥2000
20%≤二类住宅≤30%,25%≤二类住宅总建筑密度≤3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
二类住宅用地≤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88米(相对地面高度约75.9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24米
二类住宅≥2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宜<35%
二类住宅
用地、
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用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WH06(252/211/242):2011-68号宗地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竞买;JJ04(252/211):2011-69号宗地,严禁该地块作为涉外建设项目用途,建成后不能出租、出售及转让给外籍人员;QY06(252/211/245):2011-71号宗地,严禁任何外资及有外资背景的组织、机构和个人参与该地块的拍卖,严禁该地块用于修建涉外建设项目。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四、请竞买申请人在2011年11月3日17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1年11月2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提前申报。
五、WH06(252/211/242):2011-68号宗地的幼儿园用地、QY06(252/211/245):2011-71号宗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属公建配套项目,纳入宗地出让范围,计收土地价款,且建成后须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
六、WH06(252/211/242):2011-68号宗地项目建成后,须向武侯区人民政府无偿移交(建筑面积):住房46168平方米、商业用房1352平方米、地下停车位14个、幼儿园1所。本宗地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10个工作日前向武侯区人民政府提交原地返迁建设概念方案。
七、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028-87050706)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1年10月9日起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索取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                    咨询电话:028-87033536、 028-87052161 、028-87054959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1 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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