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丰县10月28日拍卖出让永丰新城区A-1号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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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国土资告[2011]5号
经永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A-1 | 永丰新城区 | 48867 | 住宅 | ≤3 | ≥40 | ≤20 | 70 | 16000 | 13300 | 10 |
| A-2 | 永丰新城区 | 25400 | 住宅 | ≤3 | ≥40 | ≤20 | 70 | 8000 | 6650 | 10 |
| A-3 | 永丰新城区 | 28793 | 住宅 | ≤3 | ≥40 | ≤20 | 70 | 9000 | 7500 | 10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0月10日 至 2011年10月27日 到 永丰县国土资源局、永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0月10日 至 2011年10月27日 到 永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0月27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0月28日09时00分 在 永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先生、戴先生
联系电话::0796-2513528、0796-2522289
开户单位: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永丰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永丰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永丰支行;中国农行永丰支行,永丰县信用联社
银行帐号:36001454010052500825、197707678622;377101040007008,176027401000013317
联系地址: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先生、戴先生
联系电话::0796-2513528、0796-2522289
开户单位: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永丰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永丰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永丰支行;中国农行永丰支行,永丰县信用联社
银行帐号:36001454010052500825、197707678622;377101040007008,176027401000013317
永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1-10-1
201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