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赣榆县11月12日至11月22日挂牌出让海头镇海滨大道北侧等十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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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国土告字[2011]03号
经赣榆县人民政府批准,赣榆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宗地情况说明:1、上述地块面积均以实际勘测为准。2、规划设计条件已经规划部门核定,详见挂牌文件。3、NO2011G30号地块为加油站用地,申请人须提供连云港市商务局出具的资格审查证明。4、以上地块其他外部条件(路、水、电)均以现状为准,具体四至范围详见用地位置图。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完善用地手续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两年未开发者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26日至2011年11月18日,到赣榆县国土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12日至2011年11月18日,到赣榆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8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1月1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赣榆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NO.2011G22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2、NO.2011G23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3、NO.2011G24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4、NO.2011G25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5、NO.2011G26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6、NO.2011G27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7、NO.2011G28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8、NO.2011G29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9、NO.2011G30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10、NO.2011G31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11、NO.2011G32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12、NO.2011G33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13、NO.2011G34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有意竞买者,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企事业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章程;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和竞买申请书;联合竞买的还须提供相关竞买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及竞买保证金发票。境外申请人申请的,所提供的材料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办理竞买申请手续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土地竞买报名手续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城华中路102号
联系电话:0518 - 86262239 86227101
联 系 人:秦强 孙志平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经赣榆县人民政府批准,赣榆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NO.2011G22 | 墩尚镇驻地 | 17333 | 商业 | <2.7 | ≤45 | ≥20 | 40 | 500 | 1400 | 20 |
| NO.2011G23 | 海头镇海滨大道北侧 | 20000 | 商住 | <1.7 | <28 | >28 | 70 | 300 | 1000 | 20 |
| NO.2011G24 | 海头镇驻地 | 15404 | 商住 | <1.70 | <40 | >20 | 70 | 300 | 800 | 20 |
| NO.2011G25 | 海头镇盘戴公路西侧 | 1124 | 办公 | <2 | ≤40 | ≥35 | 50 | 50 | 50 | 1 |
| NO.2011G26 | 班庄镇驻地 | 1756 | 住宅 | <1.1 | <33 | ≥30 | 70 | 51 | 51 | 1 |
| NO.2011G27 | 原大岭镇驻地 | 4773 | 商住 | <1.7 | <30 | >30 | 70 | 100 | 155 | 2 |
| NO.2011G28 | 沙河镇驻地 | 4087 | 住宅 | <1.70 | <28 | >30 | 70 | 100 | 145 | 2 |
| NO.2011G29 | 沙河镇驻地 | 3347 | 商住 | ≤2.70 | ≤60 | >15 | 40 | 100 | 251 | 2 |
| NO.2011G30 | 罗阳镇后罗阳村 | 3151 | 商业 | <1.0 | <35 | ≥20 | 40 | 90 | 185 | 2 |
| NO.2011G31 | 厉庄镇驻地 | 13333 | 商业 | ≤1.3 | ≤45 | ≥20 | 40 | 400 | 1000 | 10 |
| NO.2011G32 | 金山镇驻地 | 7892 | 商住 | <1.7 | ≤30 | ≥30 | 70 | 300 | 800 | 10 |
| NO.2011G33 | 罗阳镇郁洲路南侧、新204国道东侧 | 20469 | 商住 | <1.5 | <35 | >30 | 70 | 400 | 1200 | 20 |
| NO.2011G34 | 海头镇海前村南侧 | 33989 | 商住 | <1.6 | <55 | >20 | 70 | 800 | 2000 | 2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宗地情况说明:1、上述地块面积均以实际勘测为准。2、规划设计条件已经规划部门核定,详见挂牌文件。3、NO2011G30号地块为加油站用地,申请人须提供连云港市商务局出具的资格审查证明。4、以上地块其他外部条件(路、水、电)均以现状为准,具体四至范围详见用地位置图。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完善用地手续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两年未开发者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26日至2011年11月18日,到赣榆县国土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12日至2011年11月18日,到赣榆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8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1月1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赣榆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NO.2011G22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2、NO.2011G23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3、NO.2011G24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4、NO.2011G25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5、NO.2011G26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6、NO.2011G27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7、NO.2011G28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8、NO.2011G29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9、NO.2011G30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10、NO.2011G31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11、NO.2011G32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12、NO.2011G33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13、NO.2011G34地块:2011年11月12日8时30分 至2011年11月22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有意竞买者,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企事业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章程;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和竞买申请书;联合竞买的还须提供相关竞买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及竞买保证金发票。境外申请人申请的,所提供的材料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办理竞买申请手续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土地竞买报名手续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城华中路102号
联系电话:0518 - 86262239 86227101
联 系 人:秦强 孙志平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赣榆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10月21日
2011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