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11月23日至12月2日挂牌出让象山东陈区块19-01-07-4(A3-4)号地块等七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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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2011〕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象山东陈区块19-01-07-4(A3-4)地块等七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一、二、三、四、六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南侧;地块五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车城路北侧;地块七位于丹东街道丹阳路与兴盛路交叉口西南角。各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 编号 | 地 块 | 出让 | 土地 | 使用 | 容积率 | 建筑 | 绿地率 | 起始价 | 保证金 |
| 面积(m2) | 用途 | 年限 | 密度 | (万元) | (万元) | ||||
| 一 | 象山东陈区块19-01-07-4(A3-4)地块 | 7058 | 其他商服 | 40年 | 1.5 | ≤50% | ≥20% | 782 | 270 |
| (汽车“4S”销售服务店) | |||||||||
| 二 | 象山东陈区块19-01-07-5(A3-5)地块 | 6154 | 其他商服 | 40年 | 1.5 | ≤50% | ≥20% | 682 | 270 |
| (汽车“4S”销售服务店) | |||||||||
| 三 | 象山东陈区块19-01-07-7(A3-7)地块 | 6618 | 其他商服 | 40年 | 1.5 | ≤50% | ≥20% | 733 | 270 |
| (汽车“4S”销售服务店) | |||||||||
| 四 | 象山东陈区块19-01-08-2(A4-2)地块 | 7462 | 其他商服 | 40年 | 1.5 | ≤50% | ≥20% | 826 | 270 |
| (汽车“4S”销售服务店) | |||||||||
| 五 | 象山东陈区块19-01-08-4(A4-4)地块 | 8400 | 其他商服 | 40年 | 1.5 | ≤50% | ≥20% | 930 | 270 |
| (汽车“4S”销售服务店) | |||||||||
| 六 | 象山东陈区块19-01-08-6(A4-6)地块 | 12053 | 其他商服 | 40年 | 1.5 | ≤50% | ≥20% | 1335 | 270 |
| (汽o-spacerun: 'yes'">“4S”销售服务店) | |||||||||
| 七 | 城市新中心区E地块(地块二) | 8462 | 批发零售 | 40年 | ≥1.5且≤2.25 | ≤40% | ≥15% | 2060 | 1500 |
| (居住区级超市及其他商服设施) |
地块一、二、三、四、五、六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汽车生产厂家授权在象山设立汽车“4S”销售服务店意向书的企业或为此注册设立的专营企业;地块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并符合象山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投资建设要求的。以上竞买对象,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 2011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地块七同时提供符合象山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要求的书面意见,其他地块还需提供汽车生产厂家授权在象山设立汽车“4S”销售服务店意向书。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1年11月30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1年11月23日8:30至2011年12月2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65087873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655979 蔡乃文
报名帐号:201000050216641
开户名称: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名称: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