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湖县12月5日至12月15日挂牌出让新建路南侧、九里三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金让告字[2011]17号
经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以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须签订书面竞买协议,协议中应注明出资人各方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得人报名参加竞买时,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县的,在土地成交后必须在本县重新注册独立核算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法人不得变更,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13日,到神华大道201号(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05日至2011年12月13日,到神华大道201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神华大道201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地条件为自然平整状态,周围基础设施(水、电、路及排水)均以现状为准;竞得人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不含保证金),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自竞得人付清全部出让金后3个月内交付土地;为出让地块范围以外服务的地下管线、光缆、地标等地面及地下设施,必须予以保留,如需迁移由竞得人与相关权益单位协商处置;出让地块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以金湖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发售的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神华大道201号
联系电话:0517-86930031
联 系 人:周建华 万宝春
开户单位:金湖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支行
账 号:32001728136051138673、100170964440010001
经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JG434 | 新建路南侧、九里三路东侧、九里四路西侧、水上新路北侧 | 16785 | 商业 | ≤1.8 | ≤65 | ≥10 | 40 | 500 | 1850 | 10 |
二、竞买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以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须签订书面竞买协议,协议中应注明出资人各方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得人报名参加竞买时,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县的,在土地成交后必须在本县重新注册独立核算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法人不得变更,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13日,到神华大道201号(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05日至2011年12月13日,到神华大道201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神华大道201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JG434地块:2011年12月05日9时 至2011年12月15日15时;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地条件为自然平整状态,周围基础设施(水、电、路及排水)均以现状为准;竞得人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不含保证金),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自竞得人付清全部出让金后3个月内交付土地;为出让地块范围以外服务的地下管线、光缆、地标等地面及地下设施,必须予以保留,如需迁移由竞得人与相关权益单位协商处置;出让地块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以金湖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发售的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神华大道201号
联系电话:0517-86930031
联 系 人:周建华 万宝春
开户单位:金湖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支行
账 号:32001728136051138673、100170964440010001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15日
2011年11月15日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