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12月19日挂牌出让城东新区内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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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土拍告字[2011]12号
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城东新区201110 | 宗地面积: | 575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东新区内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住宿餐饮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06万元 | ||
| 起始价: | 5178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 宗地编号: | 东方花园西北侧地块 | 宗地面积: | 266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东新区内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5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47万元 | ||
| 起始价: | 173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宗地编号: | 润泰金融西侧地块 | 宗地面积: | 264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东新区内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85 | 建筑密度(%): | <5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77万元 | ||
| 起始价: | 238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27日 至 2011年12月16日 到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与规划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27日 至 2011年12月16日 到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与规划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6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16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19日09时00分 在 南陵县招投标中心(籍山路人武部大楼东侧)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个(不含三个)的,该地块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报名登记者所取得的竞买资格自动转为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资格,并参与挂牌报价。不参与挂牌报价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挂牌竞价出让活动,采用增价有底价出让法,转挂牌后各宗地增价幅度见附表。
拍卖出让转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1年12月19日上午9时起至12月28日止。从挂牌开始,至2011年12月27日17时前(工作日),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 挂牌报名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7日16时30分(工作日),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1年12月27日17时(工作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摘牌时间为2011年12月29日上午9时。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成立时间等内容。县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同意直接与竞得人或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摘牌前20分钟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除开发期限保证金外,其余冲抵土地出让金(不计息)。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拍卖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竞买人须在规定的建设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否则开发期限保证金不予退回。
(六)成交价格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七)开发期限保证金处置方式:开发期限保证金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占30%,年度开发量建设保证金占55%,整个项目竣工验收保证金占15%。项目按时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退还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扣除。
(八)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此次拍卖(挂牌)须知执行。
(九)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四选一):
1、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0000207870910300000018
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
2、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730001040009156
开户行:农行南陵县支行
3、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34001676201053000568
开户行:建行南陵县支行利民路分理处
4、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1102301021000000336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
联系人:崔女士 仇先生
电 话:0553-6820960
(一)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个(不含三个)的,该地块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报名登记者所取得的竞买资格自动转为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资格,并参与挂牌报价。不参与挂牌报价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挂牌竞价出让活动,采用增价有底价出让法,转挂牌后各宗地增价幅度见附表。
拍卖出让转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1年12月19日上午9时起至12月28日止。从挂牌开始,至2011年12月27日17时前(工作日),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 挂牌报名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7日16时30分(工作日),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1年12月27日17时(工作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摘牌时间为2011年12月29日上午9时。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成立时间等内容。县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同意直接与竞得人或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摘牌前20分钟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除开发期限保证金外,其余冲抵土地出让金(不计息)。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拍卖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竞买人须在规定的建设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否则开发期限保证金不予退回。
(六)成交价格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七)开发期限保证金处置方式:开发期限保证金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占30%,年度开发量建设保证金占55%,整个项目竣工验收保证金占15%。项目按时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退还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扣除。
(八)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此次拍卖(挂牌)须知执行。
(九)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四选一):
1、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0000207870910300000018
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
2、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730001040009156
开户行:农行南陵县支行
3、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34001676201053000568
开户行:建行南陵县支行利民路分理处
4、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1102301021000000336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
联系人:崔女士 仇先生
电 话:0553-6820960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
201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