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戈阳县12月28日挂牌出让方志敏大道以东、南岩北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戈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弋国土资告字[2011]08号
经弋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弋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弋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弋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具体地块信息请参考出让须知。
具体地块信息请参考出让须知。
宗地编号: | 2011-8 | 宗地面积: | 31179.2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方志敏大道以东、南岩北路以南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4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
起始价: | 5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该地块属县城南广场斜对面黄金地段,紧邻县行政中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05日 至 2011年12月27日 到 弋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05日 至 2011年12月27日 到 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27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28日09时00分 在 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民政局院内)
联 系 人:叶女士、邵女士
联系电话:0793-5824535 13907936355(黄先生)
开户单位:弋阳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弋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367101040000518
联系地址: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民政局院内)
联 系 人:叶女士、邵女士
联系电话:0793-5824535 13907936355(黄先生)
开户单位:弋阳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弋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367101040000518
弋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1-12-5
20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