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12月30日拍卖出让市中心区凤凰大道南侧、横南东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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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土告[2011]28号
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商业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20%,并应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0平方米的大型综合超市。地块内商业南路(占地面积2932平方米)由土地竞得者按政府批准的道路设计负责建设,建成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市政府,且该道路占地不计入土地发证面积。应贯彻国办【2006】37号及江西省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该地块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
地块商业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20%,并应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0平方米的大型综合超市。地块内商业南路(占地面积2932平方米)由土地竞得者按政府批准的道路设计负责建设,建成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市政府,且该道路占地不计入土地发证面积。应贯彻国办【2006】37号及江西省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该地块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
宗地编号: | 2011-17号 | 宗地面积: | 11809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上饶市中心区凤凰大道南侧、横南东路西侧、茶圣路北侧、槠溪北路东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25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8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9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及周边现有基础设施条件 | |||||||||
起始价: | 37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0万元 | ||||||
备注: | 1、该地块成交出让价款含契税和印花税;2、该地块开竣工时间:交付土地之日起11个月内开工,建设期为36个月; 3、成交价款的缴付:土地成交后,受让者保证金自动转作土地成交价款,第一个30日内必须缴纳除保证金外剩余价款的50%,余款在后30日内付清(不计息);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参与竞买者必须在该地块拍卖前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10年中国连锁百强企业”中的前10强之一企业签订引进协议,并持市商务局的认可函方可报名竞买。
参与竞买者必须在该地块拍卖前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10年中国连锁百强企业”中的前10强之一企业签订引进协议,并持市商务局的认可函方可报名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07日 至 2011年12月29日 到 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07日 至 2011年12月29日 到 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29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30日15时00分 在 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参与竞买者必须在该地块拍卖前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10年中国连锁百强企业”中的前10强之一企业签订引进协议,并持市商务局的认可函方可报名竞买。
参与竞买者必须在该地块拍卖前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10年中国连锁百强企业”中的前10强之一企业签订引进协议,并持市商务局的认可函方可报名竞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93-8199877
开户单位:上饶市财政局(预算外专户)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银行帐号:203103110000000182-092358
联系地址: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93-8199877
开户单位:上饶市财政局(预算外专户)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银行帐号:203103110000000182-092358
上饶市国土资源局
20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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