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兴国县12月31日拍卖出让滨江东360715110246号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兴国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兴土告字[2011]28号 2011-12-10
经兴国县人民政府批准,兴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360715110246 | 宗地面积: | 880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兴国县滨江东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40 |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28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 | |||||||||
| 起始价: | 4700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该地块用途为加油、加气站。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个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个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10日 至 2011年12月30日 到 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10日 至 2011年12月30日 到 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31日14时45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31日15时00分 在 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电力线、通信线、地下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
2、严格按照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条件通知书要求建设。
3、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更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1、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电力线、通信线、地下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
2、严格按照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条件通知书要求建设。
3、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更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兴国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975322707
开户单位: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兴国支行
银行帐号:2860000103100000077
联系地址:兴国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975322707
开户单位: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兴国支行
银行帐号:2860000103100000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