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海县1月4日至1月18日挂牌出让兴海路东、梅丹线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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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土挂[2011]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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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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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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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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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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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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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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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总投资额要求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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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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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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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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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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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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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物流中心九顷区汽车4S店11-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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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九顷区(兴海路东、梅丹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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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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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汽车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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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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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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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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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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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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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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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岭区块0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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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溪路北、镇龙北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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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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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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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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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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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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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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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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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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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岭区块0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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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溪路北、镇龙北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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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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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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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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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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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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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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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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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牌地块出让起挂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竞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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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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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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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挂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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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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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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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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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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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物流中心九顷区汽车4S店11-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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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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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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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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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海境内具有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销商被提名人资格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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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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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岭区块0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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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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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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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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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从事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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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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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岭区块0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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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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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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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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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从事锅炉、原动机制造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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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12月21日起(工作日)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领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并于2011年12月30日到2012年1月16日(工作日)16:00时止,带有效证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账号:39752001040010207。
四、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2年1月4日
截止时间:2012年1月18日15:00时(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同一宗地块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七、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八、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及《竞买须知》有解释权。
联系人:冯青春 联系电话:0574-65206695
章定远 0574-65225010
宁海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