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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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以下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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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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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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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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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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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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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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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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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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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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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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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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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漆园路东侧、希夷大道西侧、淮河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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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62.2
(177.9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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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商业12%,住宅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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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3.0
商业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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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30%商业≤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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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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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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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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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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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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芍花大道南侧、三曹路东侧、曹操公园南门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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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70.4
(31.6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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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商业40%,商业部分要建商业综合体,住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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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地下室不计入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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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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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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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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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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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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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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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泉西路北侧、明清街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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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77.5(44.66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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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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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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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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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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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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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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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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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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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都大道以南、原烟厂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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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71.3(113.35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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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商业20%,住宅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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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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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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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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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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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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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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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10-23和2010-24地块为现状出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我局将在2010年6月1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以上四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13日至2010年6月1日,到亳州市招投标服务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13日至2010年6月1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日17:30分。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0年 6月9日17: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6月1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我局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时间为2010年6月2日至2010年 6月11日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0年6月4日10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8-5120275 0558-5120173
联 系 人:刘顺利 王金芳
开户单位:亳州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
帐 号:45992308093001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