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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3月31日至4月12日挂牌出让经开区翠微路以南、芙蓉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3-06

关键字: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
方式
序号 土地座落 地块编号 四至范围 土地面积(亩)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绿地(化)率 参考地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拍卖 1 经开区方兴大道与始信路交口东北角 合经区2012-1 东至:龙幡路 91.74 商业、居住 商业40年居住70年 商业≤4.0
住宅≤3.0
商业≥20%
住宅≥40%
240(不含契税、印花税) 5000
南至:方兴大道绿线
西至:始信路
北至:卧云小区、储备土地
挂牌 2 经开区翠微路以南、芙蓉路以东地块 HJQ068 东至:西区消防站 37.2 居住 居住70年 居住1 ≥40% 200(不含契税、印花税) 1500
南至:华宏置业公司
西至:芙蓉路
北至:翠微路
3 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以西、嘉陵江路以北 BH2012-02号 东至:用地边界 120 商业(金融) 商业40年
2.0≤F≤2.5   128(不含契税、印花税) 3100
南至:嘉陵江路
西至:西藏路
北至:用地边界
4 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以西、云谷路以南 BH2012-03号 东至:庐州大道 出让面积约55.34亩,发证面积为44.98亩 商业(金融) 商业40年
≤6.5   240(不含契税、印花税) 2700
南至:用地边界
西至:韶山路
北至:云谷路
5 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以西、成都路以北 BH2012-04号 东至:庐州大道 出让面积约41.19亩,发证面积为34.25亩 商业(金融) 商业40年
≤5.0   240(不含契税、印花税) 2000
南至:成都路
西至:韶山路
北至:用地边界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登记
1、(拍卖)竞买人须于2012年3月6日2012年3月26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上午11:30。
2、(挂牌)竞买人须于2012年3月6日至2012年4月10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上午11:30。
3、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拍卖、挂牌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为2012年3月28日上午9:00
2、挂牌日期为2012年3月31日2012年4月12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3、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挂牌)文件。以上参考地价均不含契税、印花税。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挂牌)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4、本次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土地登记,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5、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家,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采取“挂牌”或“竞价”方式供应。
6、(1)合经区2012-1地块竞得人应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2年半内竣工。
2)HJQ068地块竞得人应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
上述合经区2012-1HJQ068二宗地若未按期开工、竣工、开业运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3) BH2012-02地块竞得人须在自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首期项目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半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在首期工程开工后1年内建设。
4)BH2012-03地块竞得人须在自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全部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三年内投入使用。
5)BH2012-04地块竞得人须在自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半内全部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两年半内投入使用。
上述BH2012-02、BH2012-03BH2012-04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每延期一日,按土地出让金总价款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擅自延期开工达半年的,终止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项目用地。三宗地若未按期开工、竣工(投入使用)的,
7、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8、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9、竞得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10、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11、容积率等指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相关规定执行。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原市委老办公楼四楼),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 。
地块咨询电话:王马晋0551-3859717;经开区: 孙涛 0551-3876638;滨湖区:郑 蓉 0551-3350010
报名受理电话: 宋卫东 0551-2692080、18225889801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合经区2012-1地块位置示意图
HJQ068地块位置示意图
BH2012-02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BH2012-03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BH2012-04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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