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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新县3月30日至4月10日挂牌出让袍田新区(PI-1-03、 PI-1-04)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永新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3-05

关键字:永新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赣国土资网交地〔2012〕DQ001号
经永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袍田新区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亩)
加价幅度(万元/亩)
容积率
建筑密(%)
绿地率(%)
DDQ2012
001号
袍田新区(PI-1-03、 PI-1-04)
33000㎡
(折49.5亩)
商业、 住宅
≤2.5
≤38
≥35
商业40年、住宅70
2000
150
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另:凡参加该地块挂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出让人提交当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设有底价。
四、本次挂牌交易定于2012年3月30日08时至2012年4月10日17时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4月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8日17时。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出让土地建设要求:⑴约8500㎡(一、二层)自产自销市场,政府按1100元/㎡(不含楼面地价,楼面地价按实际测算的面积价格另算)回购;⑵商铺(不含自产自销市场)自有率20%以上,营业后才能出售;⑶红线内规划道路(15m×143m)由受让方无偿建设;⑷市场建成后,由受让人组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2、竞得人除缴纳成交价款以外,还应缴纳以下税费:⑴按成交价款的4%缴纳契税;⑵按20元/㎡缴纳耕地占用税;⑶按赣发改商价字[2005]1071号文件标准缴纳出让服务费;⑷按出让服务费的30%招投标综合服务费;⑸公证费5000元。
3、交易标的为土地现状条件。
4、挂牌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必须缴纳全部出让价款。
出让人:永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6-7728924
联系人: 刘先生 刘女士
特此公告
2012年3月5日
永新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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