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淳安县6月9日至6月20日挂牌出让坪山D-02-10-a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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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政储出(2012)11、12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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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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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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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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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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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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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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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政储出【201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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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D-02-10-a地块,详见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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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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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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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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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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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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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政储出【201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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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D-02-10-b地块,详见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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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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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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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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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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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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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咨询电话:0571-24818118(交易中心);0571-64813052(国土局用地科)。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自2012年6月9日 8:00起至2012年6月20日 15:30整止(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12年5月18日至2012年6月18日期间工作日,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淳安县国土资源局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自2012年5月18日后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索取。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