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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泾县6月26日拍卖出让桃花潭东路东段幕溪河区域A-8-1号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泾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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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国土资告字[2012]第4号
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县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
编号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每次增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2-02
泾县桃花潭东路东段幕溪河区域A-8-1
31188
商业住宅
1.0
1.55
32%
30%
商业40
住宅70
3497
10
800
2012-04
泾县桃花潭东路东段幕溪河区域A-9-1
53318.6
商业住宅
1.0
1.55
32%
30%
商业40
住宅70
5449
10
1300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⑴净地;⑵土地按现状交付;⑶地块内地面上的杆线由出让方负责迁移;⑷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2、供地条件:中小套型(90㎡以内)普通住宅比例不少于70%,配套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廉租住房和10%的公共租赁住房,其户型和户型面积及建筑装修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以1650元/㎡由县住建委回购。
3、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⑴成交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50%(竞买保证金可抵付);⑵余款在成交后一年内付清。
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4、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缴清首期价款后三个月内交付。
5、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泾县桃花潭东路东段幕溪河区域A-8、A-9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二、取得茶文化市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竞得人,可享受2012-02号住宅用地超出起始价部分出让价款全额返还的优惠政策,返还部分用于茶文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取得家具、建材市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竞得人,可享受2012-04号地块超出起始价部分出让价款全额返还的优惠政策,返还部分用于家具、建材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三、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同时,有欠缴我县土地出让价款行为的企业及其股东和个人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联合申请,应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凡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详见出让文件,竞买者应认真阅读竞买资料)到泾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办理报名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领取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本次公开出让由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
四、出让方式
⑴出让地块面积以实测为准,以总价出让。⑵报名竞买者超过三家(含三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三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五、出让时间、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12年6月26日10时
现场答疑时间:2012年6月25日10时
公开挂牌时间:2012年6月26日8时至2012年7月5日16时
拍卖(挂牌)、答疑地点:泾县国土资源局
六、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联系人:吴锁芳包明友巢敏联系电话:0563-5120597、5123237
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路国土资源局开户单位:泾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行泾县支行34001756508050528484 农行泾县支行270001040000052
工行泾县支行1317089009024905755中行泾县支行493404631608091001
泾县农村商业银行20000136413010300000026
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营业部20000136413010300000034
泾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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