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泾县6月26日挂牌出让桃花潭东路东段幕溪河区域A-8-2号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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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国土资告字[2012]第2号
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县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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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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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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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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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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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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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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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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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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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
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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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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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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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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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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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桃花潭东路东段幕溪河区域A-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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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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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茶文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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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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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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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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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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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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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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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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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⑴净地;⑵土地按现状交付;⑶地块内地面上的杆线由出让方负责迁移;⑷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2、主要建设内容和要求
⑴茶文化市场主要建设内容:茶交易商铺、茶楼、茶文化博物馆、茶艺表演厅、文化书城、3D影院综合游乐城、超市、酒吧、美食城、快捷酒店、桑拿等。其中a、茶叶经营商铺、茶楼、茶文化博物馆、茶艺表演厅等建筑面积总和不少于市场总建筑面积的35%;b、文化书城不少于1000平方米;c、3D影院放映大厅容纳人数不少于300人,另有2至4个小型放映厅; d、茶文化博物馆应包括接待大厅、茶史区、各朝代茶文化展示、世界各地茶文化发展、茶叶制件工坊、茶艺展示区等,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
⑵竞得者在土地正式交付之日起一年半内完成茶文化中心广场土建工程并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将茶文化博物馆(不少于7000平方米)所有权无偿赠送给泾县人民政府,同时签订产权移交相关协议,用于公益及旅游观光。
⑶茶文化中心广场两年半内不能正式营业,处违约金1000万元,三年半内不能正式营业,无偿收回茶文化广场建设用地,地面建筑物由泾县人民政府评估处理。营业时开业率不低于50%(以工商、税务登记为准)。
3、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⑴成交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50%(竞买保证金可抵付);⑵余款在成交后一年内付清。
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4、土地交付: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后10日内交付。
5、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泾县桃花潭东路东段幕溪河区域A-8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二、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联合申请,应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具体报名资格由县国土局会同县监察局、县招商局、县住建委审定。
凡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详见出让文件,竞买者应认真阅读竞买资料)到泾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办理报名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领取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本次公开出让由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
三、出让方式
⑴出让地块面积以实测为准,以总价出让,出让设定底价。⑵报名竞买者超过三家(含三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三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四、出让时间、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12年6月26日10时
现场答疑时间:2012年6月25日10时
公开挂牌时间:2012年6月26日8时至2012年7月5日16时
拍卖(挂牌)、答疑地点:泾县国土资源局
五、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联系人:吴锁芳包明友巢敏联系电话:0563-5120597、5123237
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路国土资源局开户单位:泾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行泾县支行34001756508050528484 农行泾县支行270001040000052
工行泾县支行1317089009024905755中行泾县支行493404631608091001
泾县农村商业银行20000136413010300000026
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营业部20000136413010300000034
泾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