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上虞市7月10日至7月19日挂牌出让海涂七四丘,纬十一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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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虞土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上虞市人民政府虞政办发[2012]157号文件批准,在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出让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2012]J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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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块
座 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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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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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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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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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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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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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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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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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密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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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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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海涂七四丘,纬十一路以北,直塘河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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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5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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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商务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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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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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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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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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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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4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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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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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对象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的有关情况。
2、建设内容: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3、地块内有500KV高压走廊穿过,地块北侧有天然气枢纽站LNG储罐,地块西南侧为中国联通发射塔机房,根据规划部门要求,仅允许2488平方米用于建造构筑物,其余部分不得建造。
二、出让方式:挂牌。
三、报名对象和范围: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以上的物流企业。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2年7月10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2年7月17日下午4时30分前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
五、挂牌报价时间:自2012年7月10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2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的工作时间内。
六、报名条件和其他要求:
1、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100%。
3、在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市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帐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银行帐号:7334110182600071618。
4、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七、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本次出让活动委托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5-82129092。网址:www.syztb.gov.cn。
九、上虞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