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7月13日至7月26日挂牌出让周家西路以西界牌1#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慈土资告〔2012〕159号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界牌1#地块东至规划周家西路、南至规划周家南路、西至界牌一期B#地块、北至界牌一期A#地块。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M2)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性质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 程度
|
起始价 总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界牌1#地块
|
66533
|
≤30
|
1.0-1.6
|
30
|
居住用地、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医卫慈善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医卫慈善用地50年
|
现状
|
18364
|
3700
|
注:出让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6月29日至2012年7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交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六、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6日至2012年7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国土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财务窗口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4日下午4: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7月24日下午4: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实施监管。挂牌时间为:2012年7月13日至2012年7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界牌1#地块由养老项目和房地产项目两部分组成,其中养老项目占总用地面积的40%、房地产项目占总用地面积的60%。若项目改变或终止实施,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时该地块市场评估价高于出让价的,按出让价收回;该地块市场评估价低于出让价的,按市场评估价收回。
(三)养老项目建成后全部用于机构养老服务,由竞得人持有产权,不得交易。
(四)交纳退还保证金要求:竞买单位应通过本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以个人作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可以现金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帐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并凭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入土地财政专户。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出让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得人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两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一期: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总出让价款的50%;
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支付总出让价款的50%。
(六)动工及竣工时间:
1、养老项目: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十个月内竣工(建成开业)。
2、房地产项目: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内竣工。
(七)土地交付时间:出让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70日内交付土地。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让人: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74-63829993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监督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4-63989921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账 号:7336210182600034034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