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8月10日拍卖出让李沧区九水东路北、李村河以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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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土资房告字[2012]10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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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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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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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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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总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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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筑总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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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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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部分
(保障性住房配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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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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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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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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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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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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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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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起叫价(楼面地价)(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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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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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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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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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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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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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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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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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332-370205-007-00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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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区重庆南路99号及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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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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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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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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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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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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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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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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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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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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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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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6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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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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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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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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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250套,用地方式为出让,并按规定提取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土地补偿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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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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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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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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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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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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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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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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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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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353-370213-008-00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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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九水东路北、李村河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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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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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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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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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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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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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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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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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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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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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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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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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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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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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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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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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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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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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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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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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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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宗地块的“规划指标要求”包含待确定位置的划拨科教用地。
拍卖出让地块空间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住宅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0。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本次出让的1、2号地块为保障性住房配建用地,商品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同时供应。1号地块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不少于250套;2号地块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287平方米,不少于105套。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规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8月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一楼土地交易窗口买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7日(9:30—15:00),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楼土地交易窗口向出让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7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在2012年8月9日15时前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8月10日9时30分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09房间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于2012年7月25日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上午9时30分准时统一发车。
集合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东门。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含拍卖终止)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出 让 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联系地址:青岛市巫峡路6号
承 办 人: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联系地址: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
联系电话:0532-85916055、82679353
联 系 人:牟中华、侯凤萱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